社旗县、桐柏县纳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
- 时间:
- 2018-12-19 17:41:35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南教师资格证考试




据了解,我省此次扩大地方试点范围新增12个县,具体是:宜阳县、滑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社旗县、桐柏县、睢县、虞城县、上蔡县、平舆县、确山县。试点实施对象为以上县(不含县城)所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试点工作从2017年秋季学期启动,所需资金由县级统筹解决,中央和省级财政根据上一年度县财政投入、组织管理、实施效果等因素给予奖励性补助,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补助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全额负担。
试点县应足额安排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所需资金。专项资金应全部用于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严禁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学校食堂的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费用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供餐增加的运营成本、学校食堂聘用人员开支等费用,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确保供餐正常有序进行。
供餐主要采取两种模式:一是学校食堂供餐(自主经营),主要提供午餐;二是以政府名义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购买供餐服务,主要提供优质蛋、奶、肉、蔬菜、水果等。鼓励食品原料采购本地化,通过正规渠道集中采购、与农户签订食品原料供应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学校食堂副食品、蔬菜供应问题。为进一步增进学生膳食营养,鼓励各县采取“4+X”模式,即在每生每天4元的基础上做加法,其中多出4元的部分可考虑由县级财政或学生个人来承担。
试点县要充分利用薄弱学校改造、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筹措资金,优先支持新建改扩建学校食堂,完善配套设施,改善食堂供餐条件,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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