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河南教师资格证济源市认定公告
- 时间:
- 2019-10-08 09:43:07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南教师资格证考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国家、省和我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结合《河南省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相关要求和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我市2019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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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对象
下半年认定对象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人员(以下简称“社会申请人”),根据条件,分成以下二类:
1.第一类社会申请人:往届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含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2.第二类社会申请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统一考试,取得相应合格证明并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申请人;
第二类社会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需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段学科一致。第一类申请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需与本人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学科相一致,学历达到认定条件。
二、认定条件
(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须持有当地有效期内居住证)在济源市的中国公民。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它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济源教育网“公众服务”栏查询)。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程序和时间安排
1.网上申报时间:9月11日-9月30日,网站开放时间为每天的7:00—24:00。取得考试合格证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时间安排,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在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请人网报可参照“济源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指南”申请网报,准确掌握体检、现场确认等信息。“济源市2019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指南”可在“济源教育网-公众服务-教师资格认定”栏查看。
注意事项:①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必须与上交材料及体检上交的照片同一底版,否则不予受理材料。②网报选择任教学科时不要仅选择到“某一类”,要选择到具体学科(特别是申请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2.体检:时间10月9日-11日;申请人报名成功后,按照“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参加体检。
体检地点:济源市天坛医院(济源市天坛中路938号)。
体检注意事项:①参加体检人员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内每天上午8:00携带个人身份证、体检表(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自行下载正反两面打印,体检表上粘贴个人近期照片)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怀孕妇女凭医院出具的已孕证明,可免除“胸部透视”检查)。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按照有关标准收取。体检前一天要保持足够的睡眠,忌酒、限高糖、高脂、高蛋白饮食,避免使用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体检3天后,由本人取回体检结果,在现场确认时连同其他材料一并上交。
②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因弄虚作假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者,后果自负;
③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空腹参加体检;
④请严格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不得提前或推后(如系特殊情况确须变更体检时间的,请提前与医院联系)。
3.现场确认:时间10月14日-16日;
地 点:济源市市民之家D区一楼综合窗口(第二行政区1号楼D区),到排队叫号机取号,按号办理。
4.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原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报名,不允许他人代为报名,不接收集体报名。
申请人报名的同时,应全面了解申请教师资格的具体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等信息。
5.审查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审核,在正式受理申请材料截止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认定的结论,11月中旬前在济源教育网公众服务栏公布认定结论和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证书领取地点在济源市民之家D区一楼综合窗口,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时领取证书。
四、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原件。
申请人需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另需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2.到指定医院体检的《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第一类申请人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幼师、中师学历须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证件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6.第一类申请人(教育硕士除外)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需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五、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济源教育网站“公众服务-教师资格认定”栏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者,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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