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半年河南教师资格证河南工学院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9-05-08 09:55:16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南教师资格证考试
各部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2019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我校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时间:2019年5月15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30
地点:人事处办公室(图书馆九楼C0912)
二、认定材料受理人员范围
我校在职在册、于5月10日前已参加教师资格体检结论合格的一线教学人员,分为申请面试和直接认定两类,具体为:
(一)申请面试人员范围:2018年下半年和2019年上半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及2018年上半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面试未通过人员。
(二)申请直接认定人员范围:2015年(含)前入学的全日制普招类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
三、申请人提交的认定材料内容
认定材料每人一袋,档案袋封面写清姓名、部门、类别、申请任教学科、联系方式等内容(封面模板见附件),袋内所装材料内容如下:
1、《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博士须提交博士学位证书,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须提交师范专业学历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学信网下载)打印件1份(博士须提交博士学位网上认证打印件1份);港澳台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6、教授、副教授人员须提供职称证原件。
7、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须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计划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8、一寸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任教学科)。
9、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测试费,现金278元。
四、其他说明
(一)申请人提交的个人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并取消申请人2019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或直接认定资格。
(二)本批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拟于2019年6月中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发布,请各部门注意查阅并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
(三)请各部门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2019年上半年高等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晓洁,王崇科 联系方式:369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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