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范招生欺诈致新乡家长朋友的一封信
- 时间:
- 2018-12-19 14:34:18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南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为方便群众及时了解招生政策,我局已于2017年4月27日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了《2017年新乡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新教基〔2017〕72号),其中明确规定,全市所有公办学校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学生择校费,不得要求家长到指定单位缴纳各种名目的择校费,禁止任何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二、全市公办学校从未授权任何个人或者中介机构代理招生。家长在招生政策方面如有何疑问,可通过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查询,或直接拨打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招生电话咨询,招生电话已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
三、对打着承诺上“名校”旗号敛财等违法违纪的行为,市教育局将联合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查处和打击;对任何发布虚假招生信息的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您掌握有关情况或线索,请及时向市教育局或公安部门进行举报。市教育局举报电话:3519003、3519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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