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下半年新乡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19 14:30:22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南教师资格证考试
一、 测试对象及等级要求
(一)测试对象
1.需要申请接受测试的在职教师。
2.申请教师资格人员。
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
5.社会其他自愿申请接受测试的人员。
6.不接受外省户籍人员报名测试。
(二)等级要求
1.教师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80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87分),普通话语音教师不低于一级乙等(92分),学校管理人员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
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标准不低于三级甲等(70分)。
3.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及影视话剧演员不低于一级乙等(92分)。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27日
(二)报名地点: 新乡市市民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新乡市市民中心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汇处东北角,联系电话:0373-3695558
(三)报名要求:教师持身份证原件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其他人员持身份证原件现场登记信息报名。
三、收费依据和标准
依据豫财豫外字〔1997〕第15号,豫价费字〔1997〕第134号文件要求收费:教师:30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四、测试时间安排
报名的本人持身份证于10月8-9日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测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参加测试人员要求
1.受测人员参加测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正式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2.受测人员按准考证时间提前30分钟到测试地点,现场采集信息后,方可入场。
3.由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计算机辅助测试,因此未受培训人员必须提前上网学习“国家普通话水平计算机辅助测试考试流程和注意事项”。
4.受测人员进入考场必须保持肃静,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测试成绩。
(1)在考区内大声喧哗影响测试的;
(2)替他人测试和被替者。
6.未按时参加测试的,取消本次测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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