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遴选局属学校 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承训单位的通知
- 时间:
- 2019-02-20 14:25:55
- 作者:
- 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南教师资格证考试
![](/statics/images/zui/newImg/article_time.png)
![](/statics/images/zui/newImg/article_author.png)
![](/statics/images/zui/newImg/article_read.png)
![](/statics/images/zui/newImg/article_come.png)
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师继续教育项目培训质量,根据《平顶山市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遴选局属学校自主举办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承办单位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承训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培训项目的承办单位一般应是我市具有教师培训资质的大中专院校或培训机构。有特殊要求的培训项目,可择优选择市外高水平高校或有相应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其中培训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培训”或“教育”或“人才培养”等类似字样;
2.培训实施经验丰富,近三年连续承担过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含国培、省培、市培、校培);
3.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且实力雄厚,在全国各地开展同类型培训,资源充足,拥有一支稳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保障培训服务。
二、遴选原则
1.遵循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通过遴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办单位。
2.遵循科学有效原则。承训单位培训方案必须主题明确,培训方式多样,有针对性,注重培训者的参与,确保培训实效。
三、遴选程序
1.发布遴选通告。培训项目主办学校于每年2月28日前在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发布遴选通告。
2.制定申报方案。有意承办培训项目的单位要根据项目要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培训项目申报方案,培训项目申报方案应包括培训目标、需求分析、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师资、组织管理、特色优势、后勤保障、经费预算及预期效果等。
3.提交审核材料。申报培训单位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供项目主办学校审核:⑴营业执照副本;⑵税务登记证;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⑷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⑸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诚信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每年3月15日前提交项目申报方案及相关资质材料。
4.组织综合评审。项目主办学校组织专家对各申报机构的项目培训方案进行综合评审,于每年4月15日前遴选出项目承办培训机构(院校)。
5.公示承训单位。培训项目主办单位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拟定承训单位,并在平顶山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承训单位无异议后,项目主办学校于每年4月30日前将承训单位报市教育体育局主管科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主办学校要成立主要领导参加的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遴选程序,确保公正、公平、公开进行。
2.加强监督管理。各项目主办学校应对承训单位的培训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监督,项目结束后要进行科学的绩效评估。
3.执行费用标准。根据培训需要,各项目主办学校可将2019、2020年度项目承训单位一并遴选。培训费用严格按照《平顶山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平财行〔2017〕10号)要求的标准执行。
免费领取教资笔试/面试/普通话备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