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开封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工作的通知
- 时间:
- 2018-12-19 11:33:30
- 作者:
- 刘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河南教师资格证考试
各县(区)教体局、基础教研室,市直、民办各中小学校,河南大学附中: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教材〔2017〕4号,以下简称《指导纲要》)精神,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确保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规范实施,结合我市实际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意义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国家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是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目的是使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之内在联系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课程改革、提升基础教育课改成效的现实需要。望各单位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重要意义和目标要求,以《指导纲要》为统领,在中小学开足、开齐、开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二、认真做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规范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划指导,成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领导小组。各设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贯彻执行《指导纲要》、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提出落实意见,明确课程实施的主要目标和各学段组织方式,明确工作要求和考核评价要点。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落实《指导纲要》及市指导意见。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校实际,科学制定学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总体实施方案和“学校学年(或学期)活动计划”。
(二)规范课时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设要覆盖从小学到高中所有年级,全体中小学生均要参与学习。小学1—2年级平均每周不得少于1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各年级平均每周不得少于2课时,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课程方案相关要求,完成规定学分。
(三)保障活动时间。各中小学校要切实保障综合实践课程活动时间。可根据活动主题特点和需求,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灵活安排、有效使用综合实践活动时间。要保障综合实践活动课时总数,不得将课时挪作它用,不得用学科实践活动替代综合实践活动,不得将专题教育简单等同于综合实践活动课程。
(四)重视队伍建设。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综合实践课程队伍建设。要通过培训培养,打造一支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每所学校教师需全员参与、分工协作。可采取以下方式组建教师队伍:一是原则上每所学校8个班至少配备1名专任指导教师;二是组建由学科教师兼任的兼职指导教师;三是聘请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的教师作为校外指导教师;四是聘请有专长的社会人员为社会指导教师。
(五)规范活动形式。要按照广大中小学生身心成长和认知发展规律,多形式、科学化安排综合实践活动。可根据活动主题和学生年龄认知实际,采取个人单独方式和小组合作相结合方式进行。小组合作范围可从班级内部,逐步向跨班级、跨年级、跨学校和跨区域拓展。要鼓励学生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突破课程学习时空界限,充分发挥合作学习的优势,提高学生自主参与意识与合作沟通能力。
(六)重视课程建设。各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资源优势,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建设。要切实加强学校内部专用活动室和实践基地建设,加强校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基地建设。要充分利用好校外各类场馆、社会实践活动基地对课程实施的支持,实现校内外综合实践活动资源设备利用的融通。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共青团和学生社团组织的作用,加强与校内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协同推进课程建设和实施。
三、切实提升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水平
(一)构建保障机制。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尽早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要切实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建设,构建多级联动的共享资源平台,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规范、有序、顺畅开展提供经费、场地、资源和设施全方位支持。各学校要贯彻落实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校具体实施方案,并予以认真执行。
(二)完善培训体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培训培养工作。要根据实际,对校长、专兼职教师和教研人员实行全员培训和分层培训,精心设置培训内容,分层明确培训目标。要根据实际需求开发培训课程、探索和改进培训方式方法,提高参训者的课程规划和实施水平。
(三)规范教研制度。要建立和健全综合实践活动教研制度。各级教研机构要配备综合实践活动专职教研员,组织开展专题教研、区域教研和网络教研等多形式、多层次的教研活动。各中小学校要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研组,开展多样的校本教研活动,切实提升校本研修水平。
(四)保障教师权利。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考核激励办法,明确考核目标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等同于其他必修学科课时,不得折算,兼课工作量须纳入教师日常工作考核。获得综合实践活动优质课、优秀成果、优秀案例等的教师,在晋级晋档、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要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成果纳入中小学教育教学成果评比范畴,积极培育总结推广优秀课程经验和教学成果,发挥优秀成果辐射和示范引领作用。
(五)健全考核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情况纳入中小学课程实施监测和学校办学水平考核。要通过不定期抽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督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范开展。不按照教育部《指导纲要》要求开设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学校,年终督导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优秀单位。要定期组织课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及时解决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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